1.工程概述
五层中心手术部和六层汇流排间医疗气体设计及施工。
2.系统说明
2.1 中心手术室设十种气体:氧气、笑气、二氧化碳、高纯二氧化碳、混合气、压缩空气、氨气、氮气、真空吸引、麻醉废气排放;急诊抢救室和门诊手术室设三种气体:氧气、压缩空气、真空吸引。
2.2 氧气、压缩空气、真空吸引三种气体接自本层院方医用气体管井(应由供气中心气站单独引管供手术部),笑气、二氧化碳、高纯二氧化碳、混合气、氢气、氮气六种气体接自六层汇流排间,麻醉废气采用压缩空气射流形式,直接排至室外。
2.3 气体管道必须先通过本层的医气阀门箱或医用气体阀门报警箱后才可进入手术室及功能房;手术室设声、光报警信号,监控各种气体超、欠压情况.
2.4 除麻醉废气采用高强度PVC 管、真空吸引采用无缝不锈钢管外,其余医气管道采用脱脂紫铜管。无缝不锈钢管采用不锈钢焊条氮弧焊连接;铜管连接采用银焊。
2.5 手术室气体管径设置:除注明外,麻醉废气室内支管为DN20,真空吸引室内支管为DN20,氧气、笑气、二氧化碳、高纯二氧化碳、压缩空气、氢气、氮气室内支管均为DN15 。
2.6 管道穿墙壁应敷设在套管内,套管内的管段不得有焊缝;管道与套管之间应采用不燃性密封材料封口。
2.7 医用气体管路、阀门、仪表安装前应清洗内部并进行脱脂处理,用无油压缩空气或氮气吹净。
2.8 医用气体输出口采用插拨式快速接头,且各种接头互不通用.
2.9 进入手术室的医气管道必须接地,其接地电阻小于等于4欧。
2.10 为便于检查气体管路的种类,在各配管的主要地方要做好色环标志,且在管道分支等处用异色箭头表示气体的流动方向。
2.11 医疗气体配管与其他管道间距应符合<< 氧气站设计规范>> GB 5 0030 一91 及<<压缩空气站设计规范>> GB50029 一2003 的要求。
2.12 医气管道应与燃气管、腐蚀性气体管的距离大于1.5m 且有隔离措施;与电线管道平行距离应大于0.5m,交叉距离应大于0.3m,如空间无法保证,应做绝缘防护处理。
2.13 各种气体气源压力、输出口压力、输出口流量及使用房间见下表:
2.14 医用气体采用独立的支吊架,其间距如下表。不锈钢管、铜管与支吊架接触处,应做绝缘,以防静电腐蚀。